來源:揚子晚報 發布時間:2021-9-16 9:39
近日,浙江有消費者反映,在使用“順豐速運+”微信公眾號寄快遞時,發現順豐公司提供了一項名為“簽收確認”的增值服務,收費金額為1元,消費者認為侵害了合法權益。順豐公司解釋說“簽收確認”是指快件簽收時,需確認收方客戶信息或要求收方客戶當面簽收的一項增值服務,可在收方與寄方起糾紛時,為客戶提供簽收憑證。浙江省消保委認為:順豐速運推出的“簽收確認”增值服務,實則是快遞公司應盡的法定義務。順豐速運涉嫌巧立名目收費,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。揚子晚報/紫牛新聞記者 徐兢